根据学校《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生普通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细则》(中南林发〔2017〕106号)、《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普通本专科生转学、转专业实施细则》(中南林发〔2017〕143号)、《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普通本科生转学、转专业实施细则(修订)》(中南林发〔2026〕32号)等文件精神的精神要求,现将生态环境学院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在籍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的具体要求和安排说明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一)转专业工作小组
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小组,负责转专业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湖南省及学校有关政策,领导、监督转专业工作的具体实施,处理转专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复议学生申诉,确保转专业公平公正。
组 长:项文化
副组长:朱 健 贺显军
成 员:余 蓉 孙林琳 邢雪洁 杨思茜
(二)转专业督查工作小组
学院设立转专业督查工作小组,督查转专业全流程工作,核查各环节合规性、排查违规问题,受理相关举报、督促整改追责,确保转专业工作阳光透明、合规公正。
组 长:陈永华
副组长:雷丕锋 贺显军
成 员:易 玮 梁 娟 曾文斌
(三)联系方式
生态环境学院教务办 余老师,联系电话:0731-85623482
二、申请条件
(一)学生申请转专业的基本条件:
1.具有本校学籍的在读普通全日制一年级本科学生(2025级学生);
注:2024级学生按照《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普通本专科生转学、转专业实施细则》(中南林发〔2017〕143号)执行。
2.学习态度端正,注册手续齐备,缴清学费及其他应缴费用;
3.遵守校规校纪,无正在生效的违纪处分;
4.具备目标专业所需的身心条件、学科基础,能够适应目标专业的教育教学要求。
(二)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允许申请转专业:
1.退役后复学的学生;
2.休学创业后复学的学生,原则上回原专业学习。如学生在创业期间取得良好业绩,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复学时可申请转入与其创业期间业绩相关的专业;
3.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需要适当调整专业的或复学后学校无学生所学原专业以及无原专业对应接收年级的;
4.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病症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学校医院复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的;
5.学生在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确有兴趣和专长,或创新成果与学科竞赛成绩突出,转专业更能发挥其特长的;
6.经学校认可,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或非本人原因,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的;
(三)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转专业:
1.以艺术、体育类录取入校申请转入非艺体类专业的;
2.以特殊专业形式录取的学生,在转专业时国家已有相关规定或录取前与高校有明确约定的;
3.从外校转入、转专业录取的学生;
4.在校期间已转过1次专业的;
5.正在休学、保留学籍或应作退学处理的;
6.新生注册、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7.其他有失公平、公正情形的。
(四)转专业受限条件:
1.高考文科类专业原则上只能转入文科类、文理兼招类专业;
2.高考转专业试点省市中不分文理科招入的学生不受文、 理科专业限制,但应符合该专业高考考试科目的要求;
3.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转专业申请应符合上级有关规定要求,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不能转入学校其他专业,学校其他专业学生可按要求申请转入。
三、程序及日程安排
(一) 转出
2026年6月13日-2026年6月17日:学生本人填写《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见附表二)并附相关材料交至生态环境学院辅导员办公室(树木楼A521),6月18日前,学院对申请学生的资格、学业成绩、违法违纪情况等进行初审,经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同意后签署审核意见。6月23日前学生经所在学院审核同意后到拟转入学院报名。
(二)转入
1. 各专业转入人数不能超过当年招生人数的10%(见附表一)。
2. 转入申请条件
(1)热爱生态环保事业,对环境学科有强烈的兴趣爱好,转专业能进一步发挥其特长和爱好者;
(2)身心健康,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有良好的交流沟通能力;
(3)学习能力较强,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和运用能力。
(4)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记录;
3. 转入流程
(1)2026年6月18日-2026年6月23日:学生本人持《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及其他相关材料交至生态环境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树木楼A521),学院根据转专业的报名资格条件,对申请转专业学生进行资格审查。每个学生只能申请一个转入专业。学院将报名资格审查通过的名单汇总后进行公示(2026年6月24日-2026年6月26日)。
(2)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和转专业督查工作小组于2026年6月30日-2026年7月6日对申请转入学生进行考核面试;面试总成绩100分,包括学业规划、专业认识、语言沟通、综合素质,各占25%;
(3)转入专业根据转入指标,面试成绩超过60分进行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同意后统一报本科生院(招生办公室)(2026年7月7日之前)。
4.本科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核各学院上报的申请转入学生的各项材料,将审核通过的名单汇总后按相关程序报学籍管理领导小组审批,审批同意的名单需在本科生院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如无异议,请相关同学下学期(具体时间见转专业公示)到崇德楼503室学籍与成绩管理科办理专业异动手续。在正式办理手续前学生均应参加原所在专业的学习和期末课程考核,凡未参加原所在专业的期末课程考核者,学校将取消其转专业资格。
5.公示无异议后,经批准转专业的学生,统一到学院教务办报到,正式成为转入专业的学生。
四、其他事项
1.学生所在专业的界定以新生高考录取简明登记表为准,凡与此不相吻合的均属转专业。
2.经查实学生申请转专业资料弄虚作假的,取消转专业资格。
3.新学期第一周为转专业犹豫期。犹豫期内学生经转入学院、原所在学院审核同意后可以申请放弃转专业资格,回原专业继续学习,但不得再次申请转专业。犹豫期后学生不得申请退回原专业。
4.转专业学生在正式办理手续前,均应参加原所在专业的学习和期末课程考核。凡未参加原所在专业的期末课程考核或课程考核成绩有2门及以上不及格者,学校将取消其转专业资格。
5.经批准进入新专业学习的学生,按新专业的有关要求及时到转入学院办理手续、缴纳学费后,方能注册进入新专业学习。
6.学生转入新的专业后,必须完成转入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任务,修满学分,才能取得毕业资格;达到转入专业授予学士学位的规定要求,才能取得学士学位授予资格。
生态环境学院
2026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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